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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杨万斌,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江苏省特级教师、全国优秀体育教师。注重三基教学,教学严谨,教法多样,注意学生个性发展和兴趣培养。学生身体素质指标都以较大幅度超过江苏省、全国的均值指标。带领学生参加苏州市中学生身体素质比赛,获团体冠军,任教班级参加苏州市体育中考,平均分列前三名,所带运动队在市中学生运动会上成绩优异。坚持以科研促教学,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获奖)论文20多篇。
2005年春节前夕,我校召开了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会议除总结2004年学校体育工作,布置2005年度学校体育工作外,还出台了一份《体育工作成果奖条例》(以下简称《成果奖条例》),该条例已于3月6日我校三届一次教代会上正式通过。笔者见过多种有关学校体育工作成果的奖励方案,但我校的这份《成果奖条例》给人的感觉确实不一般,从它的制订目的、奖励内容、涉及对象到工作要求等方面都能看出我校领导坚持“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理念”的指导思想,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学校体育工作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学校以《成果奖条例》为抓手,积极推进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必将取得丰硕成果。下面侧重从五个方面解读成果奖条例。
一.建立制度,保障“健康第一”指导思想的贯彻落实
学校体育工作如何能切实贯彻“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理念”的指导思想?我们认为:除教育主管部门以政府行为,推进学校体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外,学校内部也应建立必要的制度,提出评价标准、考核方法,以促进课程标准和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实中的奖励条例就是一种校内的管理制度。在奖励条例第三款体育教师及相关人员工作要求中,明确要求学校必须贯彻课程标准;奖励条例第二款教学奖一栏中,对实施课程标准后学生的满意率、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率提出了量化标准。在群体活动中,对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课余锻炼也提出了量化标准。从而通过制度的建立、量化、考评,保证了指导思想真正落到实处;达到了让学生喜欢体育,爱上体育与健康课;促进学生积极参加课余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实现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的教育目标。
二.学生的健康需要全体教育工作者齐抓共管
长期以来,在教师队伍中,有些人认为,抓学生健康的教育工作,主要应由体育教师负责,其他教师责任相对较轻。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在组织实施学生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中,部门与部门,体育教师与班主任、文体课老师之间经常发生扯皮现象。实中的奖励条例把体育教师、班主任、文体课老师都列入涉奖人员范围。在条例制订目的中明确写道:“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增强全校师生的健康意识”,这句话的解读就是,校内所有教师应该认识到自己有责任、有义务做好服务于学生健康第一的各项工作。在条例第二款成果奖一览表八个奖励细则中有五个涉及班主任、文体课老师;在条例第三款、第四款中对体育教师、班主任规定了具体的工作职责。从而在奖励条例的框架内,让体育教师、班主任、文体课老师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在行动上统一步调,在工作中各司其职。
三.奖励范围覆盖了学校体育工作的所有内容
多年来学校体育工作奖励主要针对二个方面,即竞赛和高考。学校各个运动项目的代表队参加校外比赛,根据竞赛级别和成绩给予奖励;应届毕业生升入体育院校给予奖励。但我校的《成果奖条例》涵盖了学校体育工作一个中心(学生健康第一)、四个环节(体育与健康教学、学生课余有序的体育锻炼、教学科研、校内外竞赛)、一个重视(学生在校安全)的全部内容。我们认为:把学校体育工作各个方面都纳入奖励范围,对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整体水平,克服重竞赛,轻教学、轻群体、轻科研、轻安全的倾向有积极意义;也有利于提高体育教师队伍中学有所长的老师们的工作积极性,乃至对学校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提升学校办学整体水平有重要作用。
四.学生在校安全事关千家万户
这几年报刊杂志上经常有学生在学校发生伤害事故的报道,学生轻则残疾,重则死亡。伤害事故发生后,家长与学校往往在事故的善后处理上,对责任的认定、赔偿金额的确定上陷于无休止的纠缠,直至通过诉讼才能完事。一次恶性事故的发生,对一个家庭的打击是巨大的、对一个孩子的伤害可能是终身的,对学校的社会形象负面效应也是显而易见的,对事故当事人的心理伤害也是深刻的。一次伤害事故就是一次血的教训。如何避免学生在校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的措施可能有多种多样,我校把学生在校安全列入成果奖条例,特设安全奖是一个很好的举措,而且给予重奖。我们认为这样做能让体育教师、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切实负起责任,在体育活动和校内其他活动中进一步重视学生的人身安全;能让他们更加自觉施行学校为了保障学生安全而设置的各项安全措施,从而达到杜绝或减少学生在校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奖励条例有利于高水平运动员的全面发展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提高学校竞技运动水平,是各地名牌学校校际整体办学水平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本无可厚非。问题是,这些运动员进校后,体育教师喜爱有加,而班主任、文化课老师因运动员行为习惯时有不良表现和学习成绩较差从内心到行为上排斥他们。这些运动员在体育老师与班主任、文化课老师之间,显得无所适从,心理承受压力远比一般的学生要大。如何把这些高水平运动员培养成为有运动特长、知识水平尚可、行为习惯良好的合格中学生。我校《成果奖条例》对体育教师、班主任、文化课教师在运动员行为习惯的教育管理、文化课学习辅导及综合考试、运动训练、家长联系等方面提出了定性和定量要求。这样做,有利于体育教师、班主任、文化课教师齐抓共管运动员;有利于改变以前运动员进校,体育教师得益,班主任、文化课教师受累的不公平现象;更有利于运动员在中学期间能得到全面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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